私人借贷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如下:
1.借贷关系的存在,由出借人举证证明。
出借人应提供借据、收据、欠条等债权凭证,或者其他证据。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,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。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,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,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。
2.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给被告及借款数额由原告举证。
3.借款是否偿还及偿还数额、时间等由被告举证。
4.被告提出借贷关系的,由被告负担举证责任。
原告以借据、收据、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借贷诉讼,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,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,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。
只有合法的借贷行为才会受到法律保护.如果借款人明明知道借款人借钱是为了用于欺诈、非法集资、滥用毒品或其他非法活动,并且仍然借出,则法律将不对其提供保护,出借人不仅无法保障自己的权益,还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.
高利贷贷款是有风险的,放贷人可以拒绝偿还,因此需要通过暴力或其他手段维持高利贷.此方法主要是非法的.判刑还应指贷方的手段,威胁他人生命的.较重,其他人则较轻,但要视具体行为而定.
私人借贷,即是私底下找他人借款,这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。私人借贷是否合法,要视乎借贷人借出钱款的目的,如果是出于盈利、赚钱的目的,并采取高利贷放款催债的方式,那么则是违法行为。如果是私人不是出于赚取高额利息的目的,并对借款事实签订了协议和借据,则是合法的,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。例如朋友间、亲戚间的借款。